【1】申请人:热爱和庆斋事业,自愿加盟和庆斋特许经营体系,并接受清真经营特色;具有法人资格,具备一定经济实力;具有符合总部要求的店面,富有企业家精神和较强的商业背景,整体素质较高信誉良好,资信可靠。
【2】加盟方自行办理营业所需相关批文、证照。其中,特许加盟店开业前必须办理当地《清真许可证明》,否则将被视为验收不合格。
【3】严格按照合同及合同附件内容履行权利义务,接受总部各项培训及管理。
【4】按照上报总部方案执行店面装修计划,并接受总部验收。
【5】按照清真餐饮经营规定制定店铺经营范围,并上报总部备案。
【6】经营、服务符合总部的标准及要求。
【7】严格履行主原材料(包含牛羊肉、调料及辅料、火锅、机器及配件)的主渠道进货要求。
【1】
外埠已注册成立的公司
【2】
加盟商自有经营场所,或已与经营场所出租方签定相关租赁合同/意向书
【3】
经营场所经营面积按不同城市级别,必须达到最低规定。
具体相关规定,请详见《和庆斋门店装修建议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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